陕国税证函[1998]31号
颁布时间:1998-12-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下发计粮办[1998]2432号《关于粮食销售发票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局先将此文复印给你们),为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确保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粮食销售统一发票”,省局特制定了“陕西省、地市粮食销售统一发票”式样,现将票样下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做好发票印制各项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尽快刻制“随货同行联(承运联)”印章,确保明年元月一日正式启用。计粮办[1998]2432号文件随后联合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