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政发[1999]23号
颁布时间:1999-12-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本地的具体业务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并将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及建议于2000年1月31日前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