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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4]23号

颁布时间:1994-11-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63号《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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