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地税税一发[2002]6号
颁布时间:2002-06-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十二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2年5月13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2]7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3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