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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纳税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国税发[2004]20号

颁布时间:2004-03-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纳税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征管司)、省纪委、省文明办、省纠风办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4年纳税服务工作要点

  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要按照抓好“基础工作、精细管理、深化改革、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诚信纳税,优质服务”为主题,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国税形象,不断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一、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

  从纳税服务的热点和难点着手,采取现场、信函、网上、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进行广泛调查,重点了解纳税人对国税机关服务工作的需求、意见、建议及满意程度等内容,并对存在的问题和服务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分析,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把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纳税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抓好抓实;进一步明细纳税人的法定性权益、制度性权益和工作性权益;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堵漏纠偏,坚决纠正和防止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研究制定纳税服务标准。

  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简便、实用和操作性强的纳税服务实施办法,把纳税服务融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四、抓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

  把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沟通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实行人工和自动两种咨询方式,拓宽服务咨询内容,明确统一受理和处理部门,做到限期办理或回复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全天候”服务。

  五、全面推行增值税“一窗一人一机”模式。

  改进工作流程,拓展办税服务厅功能,将后台管理移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服务,实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集中到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办理。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人员统一管理。

  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加强国、地税务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并根据我省国、地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川国税发[2003]157号文件具体规定,有序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七、推进政务公开。

  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完善政务公开措施,切实规范对外“十公开”,大力推进对内“五公开”,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透明度。

  八、开展税收宣传和税法宣讲活动。

  加大税收宣传力度,积极推行税法公告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咨询活动,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渠道。

  九、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及时清理、废止不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和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纳税数据和资料,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实行归口管理、“一户式”存储,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实施行风调查评议。

  将行风评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制,奖优罚劣。认真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行风调查评议,积极参与地方党政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行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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