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地税发[2006]2号
颁布时间:2006-01-06 10:17:53.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2000年颁发的税务检查证现已到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03号)的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在全省税务稽查系统换发新版税务检查证(稽查部门以外的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发税务检查证的工作期间
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换证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在换证期间,原2000年版税务检查证按《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税务检查证使用期限的通知》(黔地税发[2005]109号)的精神,可以使用至2005版税务检查证换证工作结束。
二、换发税务检查证的工作程序
本次税务检查证换发的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清理已发2000版税务检查证。各级地税稽查局应按照《2000版税务检查证清理情况表》的要求,于2066年1月25日以前,填写已发2000版税务检查证人员名单报省局(稽查局)。(注:表格用Excel制作,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确定换证人数。各级地税稽查局按照《2005版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申办情况表》的要求,于2006年1月25日以前。填写需办2005版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人员名单报省局(稽查局)。(注:表格用Exce制作,并报送电子文档)。
(三)签订合同采购检查证及验证。省局向总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供应商“福建鸿博印刷有限公司”,按照中标价格,签订购证合同,支付货款,采购统一式样的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并负责检验税务检查证制作质量。
(四)税务检查证的填制和换发。税务检查证内芯共包括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证号、发证机关、检查范围、检查职责、有效期限8项内容。其中照片为蓝色背景二寸着税服免冠正面彩照;工作单位为持证人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全称,如XX省XX市XX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证号:采用字轨加8位编码,字轨为省简称加“地税”,8位编码中,第 1、2位为市(地、州)局的编码,第3、4位为县(市、区)局(分局)编码,上述编码均采用《中国行政区划常用代码》,第5、6、7、8位为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为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范围为所辖地的主管税收;检查职责为税务稽查;有效期为《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检查证有效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税务检查证的换发方式为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对于新办人员应严格审核把关,收缴的旧版税务检查证应清点数量报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就地销毁。同时,将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废的检查证数量表报省局(稽查局)备案。
三、税务检查证换证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地税局领导要充分认识换发税务检查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税务检查证是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税务检查时,配套《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并出示的证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的法定专用凭证,是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前提之一。税务检查证的合法、有效直接关系着税务检查及检查程序的合法性。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重视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要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二)按时换证,加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使用、换发税务检查证。在换发税务检查证的工作中,即要通盘考虑,统一规范,又要结合基层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保证换证工作圆满完成。要认真筛选确认稽查部门需要发放税务检查证的人员范围,明确检查范围,规定检查职责,确定有效期限;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检查范围、检查职责、有效期限换发税务检查证。在地税稽查部门,通过换发税务检查证,清理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人员,摸清检查人员底数,打牢稽查人员检查资格审验这一基础,从而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人员的检查行为和检查证的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换发检查证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对税务检查证换发的时间进度、人员范围、发放范围、工作质量,定期进行检查,掌握进展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责任。对责任心强、工作做得好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2005年版的税务检查证较旧版税务检查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检查证内芯的照片下方增设了无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的防伪税徽图形;二是税务检查证内芯发证机关章字体为红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三是新税务检查证塑封膜表面印制激光镭射彩色税徽图案,常态透明,变化角度时图案呈现七彩颜色。同时,《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为新出台的法规,为此,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发挥对外公告、税务机关网站宣传、咨询、辅导的积极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宣传力度。
附件:1、《2000版税务检查证清理情况表》略
2、《2005版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申办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