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地税函[2001]72号
颁布时间:2001-04-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继续深化、细化征管户联系责任制,切实提高实行专管员管事制后的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行征管户联系责任制去年以来,各局按照市局成地税函[2000]115号文件的要求,普遍建立了征管户联系责任制,对于强化基层所的税收征管,提高管理质量已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单位在贯彻管户责任制上因认识上差异和重视程度的不同,导致管户联系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税收管理中的“十责”尚未得到切实履行。为此,各局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行以“十责一卡”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户联系责任制,强化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切实履行。
在推行征管户联系责任制中应注意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人机结合。要在坚持“十责一卡”责任落实到人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计算机现代化管理手段,实行人机相结合,计算机运用条件较高的单位可以计算机替代手工“征管基本情况记录卡”,强化对各项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监控。二是将提高征管质量与促进组织收入任务相结合。要通过分解落实管户责任制中的“十项职责”,切实保证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点面结合。既要强化对重点企业、大户的管理监控,也要加强对非重点企业、小户的税收管理和联系;四是稽查与管理相结合。随着大稽查格局的全面建立,各基层管理所应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分析原因、剖析问题,积极制定和健全征管制度和堵漏措施,以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深化、细化征管户联系责任制的核心就是细化以“十责”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税收管理措施,各联系责任人应定期深入企业联系、了解情况,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各联系责任人应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一)户籍管理:掌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及变动情况,(包括管户所属分支机构情况);对申请停、歇业或注销户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签注意见,严格把关;督促所管户及时验证、换证,不漏征漏管。
(二)户情管理:对重点户按月或季(非重点户采取分片或其他形式)到户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收入、纳税等重要情况并做好记载,做到情况明了、翔实。
(三)税源管理:了解纳税人的税源情况,掌握分析重点户收入升降变化原因,落实年、季、月税收计划。
(四)申报管理:辅导纳税人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对不按规定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并严格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加收滞纳金;对“申报异常户”
的调查核实和移送检查;按规定审批程序承办延期申报手续。
(五)纳税管理:核实纳税情况,搞好票证结报;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纳税人或代征代扣单位的税款清、结算、审亏、减、免、缓、退手续以及与纳税有关的财务报批手续;应税收入或纳税定额的核定。
(六)发票管理:审核认定纳税人申印、购买普通发票手续,对其把好购票关,监督用票行为,严格以票管税。
(七)政策管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对纳税人的政策辅导,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做到征税、执法依规有据。
(八)稽核管理:核查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分折、监控税源变化,对不按规定换证验证、不按规定申报和申报异常等、违反税收及发票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实施督查、催报催缴或办理移送。
(九)资料管理:收集整理纳税人相关征管资料,按期归档和报送有关数据。
(十)税收服务:认真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做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政策解答,受理涉税事项,通过报税窗口或送报上门方式将《成都税务公报》等纳税宣传资料发送到纳税人。
三、目标明确,考核斗硬今年市局将推行征管户联系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市系统目标考核,各局也要按照“量化责任、硬化考核”的要求,加大对基层所各联系责任人履行“十责”情况的目标督查工作,整个工作要做到“三抓、四查、五见效”。“三抓”即一抓全面推行管户联系责任制;二抓切实履行十项职责;三抓各联系责任人管户情况记录。“四查”即按月搞好自查;按季进行抽查;半年开展互查;年终目标检查:“五见效”即
一是加大依法登记力度、杜绝漏征漏管户,户籍管理见成效;
二是狠抓申报纳税的全面、及时、准确、申报质量见成效;
三是欠税明显减少,确保税款入库及时、足额,组织收入见成效;
四是违反发票管理的现象明显减少,以票管税见成交;
五是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更全面,税源监控更有力,户情管理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