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地税发[1998]63号
颁布时间:1998-06-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1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7]158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建帐征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个体私营业户建帐查帐征收工作是我国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对税收工作的要求,是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收方式的重大调整和改进,也是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十五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其发展速度必将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税源的变化,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改进税收征管方式,逐步规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发挥税收的职能。各级地税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领导。要广泛宣传同时密切与工商、银行、财政、公安等机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建帐工作
1.建帐的更点是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以及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承包租赁企业、各地要按照抓大促小、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推进建帐工作。今年内除要求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的所有私营企业按规定建帐外,还应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重点从饮食娱乐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其他服务等行选择不少于2 0户个体大户开展建帐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2.建帐的方法是宣传辅导与代理建帐相结合,建帐工作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新的要求,各局要广泛宣传建帐工作并深入个体、私营企业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针对不同情况以建复式帐与简易帐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建帐工作。对一些确无理帐能力的可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建帐。同时积极开展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个体私营建帐能和水平。
3.加强发票管理,做到管票与建帐相结合。强化发票管理是做好建帐工作的基础。当前,各地要切实按照市局成地税发[1997]133号和迈进税发[199 8]34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使用餐饮娱乐业定额发票和收入结算凭证的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各局应结合餐饮娱乐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使用定额发票和收入结算凭证的情况,帮助和督促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将收入结算凭证统一纳入记帐凭证管理,以此作为记载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和反映经营收入的辅助帐,连同经营帐簿一并纳入财务和税收监控。对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餐饮娱乐经营者,可以收入结算凭证粘贴簿作为税务机关认可的经营收入帐簿。
4.强化税务稽查,保证建帐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对己建帐户的检查,促使其如实建帐和自觉申报纳税;通过对未建帐户的检查,促使广大个体、私营业户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开展建帐工作,以达到规范行为、健全制度、严密征管的目的。
三、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建帐工作顺利进行
1.各局应根据建帐试点的情况,不断改进相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办法,在全面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基础上,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
2,对已建帐的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凡能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准确进行财务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对其采取查帐征收的方式;对建帐后尚不具备查帐条件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之上应对其从严核定征收税款。对当前尚未建帐的中小个体工商户仍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但要加大定额调控力度、不断究善定期定额征收办法,平衡建帐户与非建帐户的税负,引导定额户向建帐方向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