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2004]116号
颁布时间:2004-06-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财政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中心支库,各区县(自治县、市)支金库,国、地税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财政局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