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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信息产业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批准重庆市2003年度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通知

渝信局[2003]78号

颁布时间:2003-07-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2000]第5号令)文件精神,经市软件行业协会初选、市信息产业局“双软认定”办公室和市“双软认定”工作协调小组(由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三家联合成立)审核批准,重庆重大高科数码信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的有关条 件,认定为软件企业;高科数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信息系统V1.0等36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登记的有关条 件,准予登记。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名单见附件。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经登记的软件产品,相关企业凭认定证书和登记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市的软件产业优惠政策;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软件企业条 件的,不得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对已经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应全额追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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