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2]314号

颁布时间:2002-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2]3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