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法字[1996]271号
颁布时间:1996-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
鉴于我局原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工作情况变动较大,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对原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 陈明新
副主任委员: 陶成群
委 员 : 缪学刚 沈 明 王 荣 张 英 倪三立 叶秉如 金启钟 沈光继 张有俊
办公室主任: 张 勇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地税局法规处,有关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日常工作由法规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