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税函[2000]76号
颁布时间:2000-03-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调查是总局为确保大范围推行税控系统顺利实施而进行的摸底。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总局明电的调查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搞好调查工作,为总局决策和全省的推行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各地对调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报《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调查表》,务于四月七日前上报省局。要求填报数据准确,反映问题真实,充分反映本地的实际情况。
三、各地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用户意见,充分了解税控系统、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已按2000年推行计划开始培训的单位,对企业培训和设备安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一并写入调查报告中。
四、为规范我省税控系统的版本,现将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的版本号通报如下,请未使用或未升级的单位按照各子系统的版本号升级(升级软件由宏达公司设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提供),系统软件升级执行"更新可执行程序".
税务发行子系统V3.01
认证子系统V3.02
企业发行子系统V3.02
报税子系统V3.01
企业开票子系统V3.03
附件: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