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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重国税函[1997]85号

颁布时间:1997-05-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1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规定。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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