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税明电[2002]25号
颁布时间:2002-09-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作好金税工程协查软件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另补充要求如下:
一、由于此次升级涉及面较广,各地信息中心、稽查局要密切配合,信息中心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二、软件的升级程序和有关说明在区局通讯服务器(96.16.16.9)的centre\流转税管理处\软件\协查软件20目录中,各地可自行下载。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