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税二[2002]39号
颁布时间:2002-04-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减免申请审批表格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规定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纳税人以申报表方式(一式五份,附相关资料一份)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申报表上加注意见盖章后逐级上报至省局。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自留表一份,不另起正式文件。
三、省局批准后以正式文件通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四、申请审批表纸张大小以A3为准。
请依照执行。
附件:地方税减免申请审核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