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信科[2004]96号
颁布时间:1994-05-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闽信科[2000]203号)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与产品认定委员会就软件企业年审及重点企业申报的说明》(中软协总[2002]8号),对我省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年审。经核查,“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3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年审合格。
特此公布。
附件:2004年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名单(略)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