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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编报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1]353号

颁布时间:2001-1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做好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表的编报工作,根据税收会计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编报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1]8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依法做好税收年报编审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布置、汇审工作,严格按省局《关于2001年税收会统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283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发[2000]186号)以及《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中有关规定和统一布置的年报种类、表式、计算机参数进行编报。编报过程中应坚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混淆入库级次、调节税种、截留挪用税款、违规提退、预征、虚收税款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年报编审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月报表中出现的口径误差,要在编制年报时一并进行修改和调整;对结转下一年度的各类税收会计账簿期末余额,必须在年终一次调整定案,不得再随意更改。

  (二)编报《县、市、区分级次入库统计年报表》时,县(市)区的顺序必须与月报15表排列顺序一致。代码按照税务代码手册中规定的山东省行政区划代码填列(请注意行政区划代码的变化)。没有代码的单位(如:市区、分局)不填代码。

  (三)编制年报时,需将各种报表名称一律改为“年报表”字样,同时,认真做好与金库的对账工作,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要加盖国库印章。

  (四)有关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表的表式、计算机参数及审核公式将通过FTP下发各地,请注意及时下载。

  三、年报报送的份数和期限

  各地2001年税收会统年报用TAXBLE软件编制,于2002年1月12日前通过地税系统广域网上报省局计统处,同时报送清除病毒的年报软盘一张和纸质报表两份(汇总年报一份,县(市)区年报一份,金额单位均为“万元”)。纸质报表统一用B4纸打印,连同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有关人员印章,并附国库对账单、编制说明、汇审报告。

  各地接通知后,要抓紧布置,认真执行,以确保2001年年报的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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