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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深化征管改革的请示》的批复

鲁地税发[2001]56号

颁布时间:2001-04-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实施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深化征管改革的请示》(济地税发[2001]56号)收悉,经省局研究,同意你局呈报的改革方案,请按照以下意见尽快组织实施:

  一、要尽快向当地政府汇报,说明这次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二、具体实施中要始终贯彻明晰权责、理顺关系、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的改革方向,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有利于征、管、查三分离、三监督,有利于党委政府对地税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方便纳税人。

  三、济南市是全省地税征管改革的唯一试点单位,你局的改革方案既贯彻了总局的改革要求,又体现了地税特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功。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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