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1]12号
颁布时间:2001-01-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23日,省审计厅《审计情况》增刊第20期刊发了《应警惕以各种名义逃避国家税收问题》一文,反映部分企业钻国家税收政策空子,逃避国家税收,对此,省政府和省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减免税审批行为,加大对减免税的管理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各地要针对《审计情况》。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减免税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深人的检查,检查情况要单独统计,并写出专题报告,4月底前上报省局;2001年,各地要将减免税企业列为税务稽查的重点,组织力量,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有意逃避国家税收的纳税人,坚决按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严格审核,把好政策关。各地要加强与工商、科技、劳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认真做好企业注册、待业人员核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当前,正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期,各级地税部门要针对《审计情况》中所反映的问题,对各项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把政策关。特别是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及其他审批(核)事项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要深入实际,了解纳税人的真实情况,并严格审查其基础资料,防止纳税人钻政策的空子,逃避纳税义务。
三、认真整改,规范审批行为。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找出原因,认真整改,对于税收政策不明确的,要及时向省局反映。2001年,省局将对各地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国家现行政策,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