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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法制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川国税函[1999]341号

颁布时间:1999-08-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川府法[1999]53号)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地方税收法规规章 、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报送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发[1996]123号)要求,继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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