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税计字[1995]35号
颁布时间:1995-09-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做好1996年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区国税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培训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一)(略)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