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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投资环境建设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6]18号

颁布时间:2006-02-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现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投资环境建设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评议评价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投资环境建设是全省的一件大事。对投资环境建设进行监督评议评价,是省委省政府当前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地税局作为受检的窗口单位,各级地税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为了加强领导,省局专门成立了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实施评议评价工作。各直属局和各部门领导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评议评价工作,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深化认识,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确保这次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凡因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出现一些比较严重问题的,省局将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直属局要参照省局机关《评议评价方案》,结合本市县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宣传。2月底前在办税服务厅、主要街道、广告牌等醒目地方制作、悬挂“坚持依法治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优化纳税服务,建设和谐海南”、“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认真开展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等标语;利用新闻媒体等平台和渠道,大张旗鼓地抓好税收宣传,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搞好走访。近期内要深入纳税企业、个体纳税户和有关部门,上门服务,排忧解难,倾听意见,化解矛盾。

  (三)搞好座谈。适时安排邀请不同行业的纳税户代表举行座谈会,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一定范围的测评,做好汇总,准确掌握各方面的反映。

  (四)搞好自查自评。按照要求,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3月10日前写出投资环境建设评议评价书面报告,报省局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蒲永朝,电话:68532054)。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投资环境建设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2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部署,扎实抓好省地税局机关投资环境建设评议评价工作,迎接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的检查考核,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南、和谐地税,实现海南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主题,严格按照《海南省直机关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方案》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精心谋划,深入动员,积极主动地投身评议评价和接受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的检查考核工作,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和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税收环境长效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广大纳税人,努力为改善海南的投资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这次评议评价工作要坚持群众性,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两级机关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冯大安局长为组长,陈谟林、麦正华、张俊芳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为成员的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省局办公室(二楼202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省局机关的评议评价和与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检查考核组的协调、组织、安排、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麦正华副局长兼任,省局办公室主任邓德海、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伟宏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分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材料、整改督办工作。综合协调组组长:邓德海;文件材料组组长:蒲永朝;整改督办组组长:符祥光。工作人员从有关处室抽调。

  三、评议评价内容及目标

  (一)政策环境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坚持税收收入宗旨和原则,确保政令畅通情况;

  2、实行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情况;

  3、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精减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批程序等情况;

  (二)政务环境建设方面

  1、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行过错追究制情况;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制度,提高税务机关办事和决策透明度,建立受理投诉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监督情况;

  3、加强各税种、税源和发票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情况;

  4、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综合治税”机制和涉税问题跟踪处理制度等情况。

  (三)社会服务监管方面

  1、认真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年”和“优化纳税服务年”活动情况;

  2、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提高纳税尊从度情况;

  3、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等情况。

  (四)作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建设文明机关、服务机关、法制机关等情况。

  评议评价和接受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检查考核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评议评价和接受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的检查考核,使省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依法行政的制度、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明显提高,税收环境和作风行风明显好转,真正做到纳税人满意、自己满意、基层满意和上级机关满意。

  四、方法步骤

  (一)测评方法按照《海南省直机关投资历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方案》规定,测评一律采用百分制统一结算,其中群众测评意见占50%,单位自查自评占25%,检查考核组意见占25%.

  (二)自查自评工作步骤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月15日-20日)。

  1、根据《海南省直机关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工作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2月16日)。

  2、召开动员大会(2月20日)。认真传达省委、省政府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部署和动员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积极投入评议评价和迎接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活动中来。

  3、设立省地税局投资环境建设投诉中心(监察室、法规税政处,电话:68533182)和电子信箱(信息中心),并向社会公布。

  4、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星期三为局长接待日,地点设在省局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纳税人来访。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自评(2月20日-3月15日)各部门紧紧围绕这次评议评价内容,联系实际,逐条进行评议评价,写出评议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由省局组织测评。

  (三)接受检查考核、重点整改(3月15日-4月底)

  1、准备各项相关材料、资料,迎接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检查考核组的检查考评。

  2、开展热线接听活动(整改督办组),倾听社会各界对地税优化投资环境、作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检查考核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等情况,抓住社会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进行调查核实,切实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

  4、整改建制、总结提高(4月底- 6月底)。针对评议评价评和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反映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尤其要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个工作结束后,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省局党组和各级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这次评议评价和迎接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检查考核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要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做到责任和任务到人。

  (三)注重整改,坚持以评促改。 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逐条整改,取信于民,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解决问题不含糊。对影响投资环境、作风行风等方面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迁就、不姑息。

  (四)长效管理,优化政务环境 .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优化税收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注重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地税作风,以增强评议评价和接受省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检查考核工作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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