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8]113号
颁布时间:2008-02-21 09:54:47.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的告示,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印制后交各局张贴。
二、各局应按照总局的工作要求,积极与服务单位共同协商,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升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协助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三、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各局通报升级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局应按期向市局报告升级工作进度。升级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流转税处)。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