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8-04-07 14:12:26.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管理的工作思路,4月3日,我处提请信息中心对我省2008年一季度新认定正式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和专用发票领购量较大的商贸企业进行了检索,共检索出新认定正式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123户、发票领购量较大的商贸企业100户。
拿到名单后,我们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筛选,剔除了销售收入为零、单纯销售实物黄金的银行、知名的大型企业(如中石油、海尔、华药等)下属公司等类型的商贸企业,最终确定新认定正式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42户、专用发票领购量较大的商贸企业63户(合计105户),现将该名单下发给你们,由各市对这些企业2008年一季度纳税和发票开具情况展开纳税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于2008年4月30日前分户上报省局,评估中发现重大偷税嫌疑的,应立即移交稽查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