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地税发[2008]74号
颁布时间:2008-04-12 17:03:35.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凡市局已转发属于全文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文件,其提出的贯彻实施意见,同时作废。
二、凡市局已转发属于部份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对废止条款的解释及贯彻实施意见同时作废。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