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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有关条款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146号

颁布时间:2008-07-08 09:45:27.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有关条款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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