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认真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报告(二)
颁布时间:1984-05-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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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了扭亏增盈工作。
许多地区和部门召开了专门会议,提出了扭亏增盈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并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有的地区还组织工作组,由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企业扭亏增盈。
一九八三年国营工业企业的亏损,比上年扭亏34.6%。
除北京、青海、湖南、广东、四川、黑龙江六省、市和煤炭部直属企业未完成扭亏计划外,其余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十一个工业部门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的扭亏任务。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
但是,扭亏增盈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企业的亏损额仍然很大。
二是盈利企业的盈利水平连年下降。
三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扭亏增盈认识不足,把企业亏损归咎于客观原因。
有的企业政策性亏损掩盖着经营性亏损,盈利企业隐藏着产品亏损。
有的企业不是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入手扭转亏损,而是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法转移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