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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1]77号

颁布时间:2001-03-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金融司金融三处黎原68551222)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附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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