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
财政部
颁布时间:2002-1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上述规范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现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有关单位从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