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会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苏会协[2003]123号
颁布时间:2003-12-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注协财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及二OO四年会费缴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报送要求:
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仍按二OO二年度的要求报送,并注意下列事项:
1、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会计报表要严格审计、事务所之间不得互审。
2、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基本情况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基本情况表中:注册会计师人数(第3行次)注册评估师人数(第4行次)为实际参加年检人数(按此人数收个人会费)。
4、报表封面代码与表内单位编号应一致,均为行业代码(可上我会网站查询)。
5、表内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如××(市)××会计师事务所。
6、有分所的事务所纸质报表报一套本部报表、一套汇总报表、软盘报汇总报表软盘。
6、报表报送时间:各市注协2月底前将报表及软盘报送省注协,省直管各事务所元月底前将报表及软盘报送省注协。
二、关于会费缴纳的要求
1、缴纳办法:二OO四年会费仍按二OO三年的会费缴纳标准缴纳。
2、缴纳时间:交报表的同时缴纳会费。
3、有分所的事务所,各分所会费在当地注协缴纳。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