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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其他收入管理的通知(一)

国税函[2003]761号

颁布时间:2003-06-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局系统其他收入管理规定》(国税发[2000]199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以来,各地按照《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了对其他收入的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仍有一些单位未严格执行《规定》,其他收入仍未纳入财务部门管理,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其他收入管理,防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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