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财国债字第38号
颁布时间:1991-04-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
为了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国债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国债宣传,普及国债知识,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国债工作水平逐年有所提高,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批准,于1991年举办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区财政部门参照执行,组织好本地区的选拔赛。
附件: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国债工作已10年,为国家财政筹资千亿元,3年的国债交易额超过百亿元。国债牵连着千家万户、亿万群众。国债发行、流通、兑付三个环节的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国国债工作队伍迅速发展,开创了国债工作新局面。为适应国债工作的迅速发展,定于1991年举办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以国债业务知识为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财政部国家债务管理司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部联合举办。
二、参赛对象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具体从事国债工作的人员。
三、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在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内主管国债业务的股(科、处)及所属的财政部门国债转让中介机构中,选拔7名选手(必须是所属财政部门的正式干部、职工或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及2名领队组成2个代表队(其中3名选手参加债券业务知识竞赛,4名选手参加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于6月底前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表将参赛选手及领队报各赛区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的方式整个竞赛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是债券业务知识的竞赛,另一部分是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的竞赛。两部分的竞赛均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为了减少各赛区承办预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组织工作和保持竞赛的公平性,各赛区的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预赛采取试券笔答的形式进行。预赛的试题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在各大区预赛时,如出现团体总分并列第一时,由财政部派出的代表当场抽签决定一个参加全国决赛的代表队。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的预赛采取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预赛的试题由财政部统一命题,预赛个人单项第一名的选手参加全国决赛。各大区预赛如出现个人单项第一名名次并列时,由财政部派出代表当场抽签决定一名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因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各大区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时间,预算统一在1991年11月8日进行;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的预赛统一在1991年9月10日进行。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决赛定于1991年12月下旬在北京市举行。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的决赛定在1991年9月下旬在沈阳市举行。
六、竞赛的主要内容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内容:
(一)国债基础知识,包括公债历史及有关理论,现行的政策法规、制度、外国的国债知识,等等;
(二)其他有价证券的常识;
(三)有关国债的财政政策知识;
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内容:
(一)汇总传票;(二)债券清点;(三)分类制票;(四)债券整理。
七、竞赛组织工作
(一)拟设主席团,建议由中央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及有关人士组成。
(二)竞赛领导小组,由财政部、中央电视台各赛区预赛承办省(市)财政厅(局)领导组成。
(三)竞赛组织委员会,由国债司及承办预赛省(市)财政厅(局)综合处(债务处、信用处)、国债中介机构领导组成。
(四)裁判组:
裁判长:国债司领导;
裁判员:由国债司内债处有关干部及各赛区组委会推选的有关人员担任。
(五)承办预赛的单位由财政部选定:
1.承办债券业务知识竞赛的承办单位:华北地区:北京市财政局;东北地区;大连市财政局;华东地区:浙江省财政厅;中南地区:湖北省财政厅;西南地区:云南省财政厅;西北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承办债券业务技术操作竞赛的单位:华北地区山西省财政厅;东北地区辽宁省财政厅;华东地区山东省财政厅;中南地区武汉市财政局;西南地区重庆市财政局;西北地区西安市财政局。
八、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各大区预赛的奖励办法,由各承办单位自行决定。
(二)债券业务知识竞赛决赛设团体前6名;奖励办法:按团体总分前6名的顺序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品;对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选手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债券业务技术操作项目竞赛决赛只设个人单项“操作能手奖”。按操作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时间快慢决出“操作能手奖”名次。“操作能手奖”设前3名。
九、经费来源及开支范围
(一)以财政证券公司或其他单位赞助为主要来源。
(二)以国债推销经费补充。
(三)经费主要用于租用场地、赛事编导和奖品购置。
十、为了配合这次竞赛,财政部国债司组织编写了参试题及其参考答案。这本参考资料书拟在1991年7月底出版。希望各地在6月底以前将该书籍订购数电告财政部国债司。
十一、以上主要是决赛的实施方案,各大区组织预赛时可供参考。
附:一、参加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报名表二、全国财政债券业务知识竞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