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部联产[2000]968号
颁布时间:2000-10-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信息产业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特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鉴于当前各地软件企业和软件行业协会的实际情况,软件企业的认定工作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一级进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地级市。
附件: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