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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9]029

颁布时间:1999-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为适应近年来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 上,本着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使用管理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做了必要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9年7月1日起 开始执行,总局1995年印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1995]196号)同时停止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 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2.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和《退税机关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6.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7.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8.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 确定。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报送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其中,1、2 、4、6项,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属整本开具或开具电脑发票的,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 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对其他作为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 份数装订。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 务人员审核签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用完的,可于下月继续使用,并在封面上分别填写各月数据,如果一本专用发票两个 月仍未使用完的,剩余部分报税务机关剪角作废。

  《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 本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3.《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4.《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填表说明》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 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起1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 清上月应纳税款。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税 额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a)

(b)

(c)

(d)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 1=2十3

       

 销

 

 项

 

 




货物名称

适用税率%

       
           
           
           

小 计 2

       

应税劳务 3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 4=5十6十7

       

其中:适用6%征收率的货物 5

       

适用4%征收率的货物 6

       

7

       

免税货物 8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 9

   

 

  

项 目

 

合计

 

17%

税率

13%

税率

 

10%

扣除率

7%

扣除率

6%

征收率

4%

征收率

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进


 项

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

10

                 

进项税额转出

11

             

 

其中:免税货物用

12

             

 

非应税项目用

13

             

 

非正常损失

14

             

 

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

15

             

 

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

16

             

 

其他

17

             

 

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期末余额

18

 

 

 

19

                 

  续表

 

  

 

项 目

本年

累计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往来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税

 款

 计

 算

 

 

 

销项税额合计

20=1c

   


进项税额合计

21=10-11

   

上期留抵税额

22

   

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

23

 

 

应抵扣税额合计

24=21十22

-23

 

 

 

 

授权人签字:

 

 

 

 

实际抵扣税额

 

25(如24<20

则为24,否则

为20)

 

 

 

应纳税额

26=20十4c

-25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 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代扣代缴税额

27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

28=26十27

 

声明人签字:     

 

 

    

  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纳税人名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 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产品(商品)销售成本

       

产品(商品)销售利润

   

存货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项 目 名 称

份 数

金 额

税 额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发票

     
       

小 计

 







项目名称

份 数

金 额

税 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农产品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

     

废旧物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

     

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

     

运费普通发票

     
       
       

小 计

     

  附件3: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纳税人名称 (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发票单位:份

发票种类

发票代码

或版别

期初库存

本期领购

本期开具

本期作废

或遗失

交回未

开发票

期末库存

 

 

 

 

份数

发票

号码

份数

发票

号码

份数

发票

号码

份数

发票

号码

份数

发票

号码

份数

发票

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附件4:

  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总机构名称:     税款所属 期 年 月       金 额单位:元

分支机构名称

所在地区

本月销售额

本年累计销售额

 

     

 

     

 

     

 

     

 

     

合 计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在异地设有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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