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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协力高新技术实业总公司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皖地税政三字[1996]345号

颁布时间:1996-09-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省协力高新技术实业总公司投资方向税适用税目税率的请示》(合地税三[1996]2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省协力公司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研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公司,该公司研制成功DC系列电脑刻字机(绘图仪)并填补了国内科研空白。因此,对为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条件而购置的400平方米厂房,可作为高科技项目投资,其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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