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2]10号

颁布时间:2002-04-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自2001年3月起,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暂缓推行。一年来,总局组织力量,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修改,航天信息公司根据总局要求研制开发了Window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采用了大容量IC卡),经过测试及部分企业的试运行检验,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试运行情况正常,符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要求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业务需求,但由于该系统运行环境的改变,所涉及的系统安全问题,国家商密办目前正在组织技术鉴定,新卡尚不能发放。为了确保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恢复推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总局决定,自2002年4月起,做好恢复推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底以前,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覆盖到所有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到使用千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届时凡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2003年一季度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将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今年的推行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月份至6月30日,第二阶段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总局下发的第一阶段推行计划做好推行的准备工作(推行计划见附件)。

  三、第一阶段全国共推行17万户(因下半年将更换ISA插槽金税卡为USB接口金税卡,故上半年仅就库存ISA插槽金税卡的数量确定推行户数),为便于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维护,各地税务机关应选择重点城市市区组织推行(西南、西北地区应集中安排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的省辖市推行)。

  四、各地税务机关在组织推行工作的同时,应做好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广应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已推行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的基本信息(通过统计软件完成,统计截止日期为2002年5月31日)和第二阶段推行计划上报总局。

  五、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计划,及时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种类的需求结构,做好今年下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以避免手写票的浪费。

  六、已推行防伪税控的企业,其现有开票子系统继续使用。

  七、为保持系统兼容性,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报税、发行和发售子系统)和稽核系统软件都相应作了修改,有关软件升级工作另行发文部署。

  八、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总局要求组织好内部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总局另行通知),同时,应督促服务单位做好Window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培训、服务和软硬件安装、调试的准备工作,切忌只注重推行数量而忽视了质量要求,具体的企业培训和发放专用设备时间,总局将另行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