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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铜条杆等铜材实行暂定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1998]7号

颁布时间:1998-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海关总署:

  经研究决定,自1998年8月1日起,对铜条、杆、型材及异型材等铜材(具体品种详见附表)实行0%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

铜材暂定出口关税税率表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则税率(%)
暂定税率(%)
74070000
铜条、杆、型材及异型材
30
0
74080000
铜丝
30
0
74090000
铜板、片及带,厚度超过0.15毫米
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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