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个[2002]427号
颁布时间:2002-09-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7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本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2]76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宋基会字[2002]38号)。函称: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宋庆龄基金会拟于2002年9月在北京举办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颁奖活动,对我国年轻一代在对日学术交流中做了绩的人员进行奖励,并申请对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个人获得的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