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0-08-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基金管理公司,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为做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上网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基金信息上网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监管部[2000]20号)的规定,现将基金信息上网披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期和年度报告除通过指定报刊进行信息公告外,还应通过我所指定网站上网披露,基金信息上网披露时间不迟于指定报刊的披露时间。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期和年度报告编制完毕后,应在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分以前,将公告正文、附件以及载有公告的电子文件软盘派专人报送本所(其中公告的电子文件必须按PDF文件的格式编制,有关要求见附件1)。本所统一将上述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站上,网址为:.
三、基金管理公司在公布基金中期和年度报告时,还应向本所报送《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数据摘要表》(附件2)。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OOO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上网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公告的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一、上网披露的电子文件必须为信息公告的正文。
二、信息公告正文应先使用Word进行编辑。
三、为保证上网披露的信息公告正文格式的一致性,编辑Word文件时,本所推荐以下格式:
1. Word中文文档以中文简体字体存储;
2. 页面的纸张大小设为“A4”,方向设为“纵向”;
3. 报告正文字体设为“宋体”,字号设为“小四”,表格内容字体最小为“小五”号字体;
4. 正文行间距设为单倍行距。
四、Word文件编辑完毕后,转换为PDF格式存储。
五、上网披露的信息公告正文电子文件必须为PDF格式。
附件2:
年度证券投资基金(中期/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摘要表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规模:
基金类型:
存续期:
发行时间:
上市时间:
二、主要财务指标
1998年(中/年)1999年(中/年)2000年(中/年)
1.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及单位基金净收益
2. 期未基金资产总值
3. 期未基金资产净值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4. 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
5. 单位基金折合年净收益
6. 基金净资产折合年收益率
三、基金分配情况
中期:
年度:
基金管理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