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发[2006]61号
颁布时间:2006-07-13 08:54:33.000 发文单位:保监会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扬“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精神,主动参与扶贫、助学、疾病预防救治等工作,特别是在重大灾害、意外事故发生和保户遇到困难时,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给予资金等各方面的支持,向社会奉献爱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为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宣传这种行业精神,树立良好形象,请各单位将开展捐赠活动的有关情况统计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2003年1月1日以来开展捐赠活动的情况。
二、统计方式
(一)各保险公司统计上报总公司的捐赠情况(不含分支机构);
(二)各保监局统计辖区内的捐赠情况,包括保监局、保险分支机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未在国内设立法人机构的外资保险分公司的捐赠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简要总结捐赠活动情况,尤其是对捐赠数额较多、影响较大、效果较好的项目,要重点进行说明。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统计表报至保监会办公厅。
联系 人:温燕
联系电话:(010)66286037
传真:(010)66288112
附件:××保险总公司捐赠情况统计表、××省(区)市保险业捐赠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