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调整营业执照印制价格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68号

颁布时间:1989-04-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一年来,印制营业执照用纸、塑料原料及塑料薄膜的价格不断上涨,150克铜版纸从4,000元/吨上涨到6,000元/吨,塑料原料从5,000元/吨上涨到7,000元/吨,塑料薄膜从2,000元/吨上涨到4,000元/吨。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增加了国徽图案,生产工艺要求高,生产成本也随之增大。为保证营业执照印制质量,防上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生产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现决定对一九八七年我局指定的定点企业印制营业执照的出厂价格(每套最高限价2.80元)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营业执照印制价格(含执照包装、汽车短途运输和铁路慢件运输费用)如下:

  项 目 调整价(元)

  法人营业执照 0.48~0.5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0.38~0.40执照(副本)塑料封皮   第一条   20~1.25执照 0.38~0.40执照(副本) 0.15~0.17执照(副本)塑料封皮 0.76~0.80合计: 3.35~3.55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