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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商业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联合通知的几点意见

商劳字1982年第1号

颁布时间:1982-03-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商业部

  一九八一年商业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曾两次联合发文,对商品养护、食品工业、生化制药、部分修理业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问题作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上述文件,经征得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同意,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考核评定工作,必须全面掌握德、才标准,正确处理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关系,防止片面性。

  二、关于(81)商工联字第23号、国科干五字332号联合通知的实施范围。“联合通知”对商业部门食品工业的冷藏加工、肉蛋食品加工、酿造食品、糖业食品、卫生检疫检验等技术人员作了规定,在商业部门省、地、县公司、商办畜禽场、中转站从事上述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也应按上述规定考核评定技术职称。

  “联合通知”对从事电器、仪表修理的技术人员只作了原则规定,现明确应包括下列各修理专业: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扩大机、计算机、照像机、复印机、钟表、电冰箱、空调机和各种仪器、仪表等修理业的技术人员。

  另外,商业部门从事工业品和部分农副产品商品质量检验、化验人员则应按照国家标准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于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七日联合发出的国标发〔1981〕014号、国科干字〔1981〕008号文执行。

  三、“联合通知”发出以前,有的省、市对其中一些专业按农业部门的兽医职称规定授予职称的,经研究目前暂不作套改。“联合通知”发出以前,我部制定的上述专业的技术标准应即停止执行,以“联合通知”的技术标准为准。

  四、为了保证考核进度,尽快将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工作落实和保证考核评定质量,各地应尽快与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联系,建立考核评定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定工作。但考虑到商品养护专业过去没进行过全面考评工作,全国商品养护工程师不多,各地组织考评委员会有一定困难,经研究确定,由商业部储运局组成全国考核评定委员会,负责商品养护工程师和高级商品养护工程师的考评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厅(局)在征得当地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同意后,请直接与商业部储运局联系具体考核评定工作。商业部储运局全国商品养护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委员会名单附后(略)。

  其他专业如在一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单独组成考评委员会有困难的,可以向商业部各主管局或总公司反映,经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也成立其他专业考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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