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同字[1991]80号
颁布时间:1991-03-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铁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铁路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现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2;GF—91—0403)。其中,GF—91—0402适用于当事人签订整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月度要车计划表和货物运单两部分组成;GF—91—0403适用于当事人签订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由货物运单单独构成。
以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