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法(2003)52号
颁布时间:2003-09-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3)48号),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应在今年10月底前尽快成立由本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方案》尽快制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年度计划或方案,报我局和当地政府整规办。在执行《工作方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及《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3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计划》,提出以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整规工作的重要性,配合全省经济建设的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显示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重点突出;加大对有关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的管理,在知识产权领域树立“诚信广东”的良好形象;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省内相关部门,探索并不断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机制的完善及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二、落实措施(一)成立整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局的要求及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我局已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中铎局长和唐善新副局长分别担任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通过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按照国务院部署的整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1.联合或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质检、农业、海关、卫生等部门,开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注重针对涉及“非典”的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的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依法认真做好有关执法打假工作。
2.继续开展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会展作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试点,逐步扩大指导范围,帮助各市建立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专业商场等商品比较集中、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并具长期性的商业活动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帮助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3.对于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知识产权组织进行欺骗公众活动的个人或组织,积极主动地追查,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处理。
(三)推动“诚信广东”的建设建立“诚信广东”,树立我省良好形象,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在其中占有重要份量。
1.在已有的建设专利执法数据库工作的基础上,对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的个人或法人及法人代表进行记录,并根据行为人侵权、假冒及冒充行为的次数与情节进行信用分级,在网上公布。
2.制定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信用分类标准,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信用档案,定期在行业内发布。
3.实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制度。每年出版一本《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让省政府了解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宣传力度,增强投资者对我省投资环境的信心,同时接受社会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
4.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涉及专利成果、专利广告、专利合同等审核、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事规程,加强对专利技术市场的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软、硬件设施建设1.发挥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配合国家局做好在南海开展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快该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2.建立省际间和省内市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完善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3.尽快落实专利行政执法的必要硬件的配置和制作工作。尽快完善各市执法车、执法服装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并逐年购置相应的执法设备。
4.注重对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培养。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各种执法培训班,努力提供各方面的学习机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我省的专利行政执法水平。
(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在调查研究和各方面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落实责任根据各处室职能,对上述工作进行如下分工:
(一)法制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诚信广东”的建设由法制处负责提出方案,报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法制处负责实施。
(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由协调处负责提出方案并实施,法制处、规划处配合。
(四)专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由规划处负责,局内建设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法制处、协调处配合。
(五)前四项未涉及的其它工作,暂由法制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