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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六项禁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工商人字[2004]第64号

颁布时间:2004-04-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工商办字[2003]第122号,以下简称《六项禁令》)发布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六项禁令》,有效地规范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行为,推动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六项禁令》的发布和执行,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六项禁令》进一步执行到位,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对《六项禁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求真务实精神,全面深入地检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情况,查找不足,促进整改,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整顿队伍作风,努力建设信用工商,树立党和人民信赖的工商形象。

  二、检查内容(一)领导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六项禁令》的情况;

  (二)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有关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主要措施、做法和经验;

  (四)对违反《六项禁令》的人和事的处理情况;

  (五)贯彻执行《六项禁令》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三、工作方式和步骤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以实地检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在五、六月份。自查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要写出自查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7月上中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机关部分司(厅、局、室)、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执行《六项禁令》情况进行抽查。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也将会同总局机关派出的检查组一同检查。抽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抽查报告。

  四、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检查工作的重点是一线执法人员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意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情况。检查工作要注重效果,防止走过场。检查组人员要求真务实、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整改结合,巩固成果。要把检查工作与广泛宣传《六项禁令》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与严格执行《六项禁令》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管手管嘴管身”;与整顿纪律作风,建设信用工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边检查、边研究整改、边狠抓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在全系统营造严格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良好氛围。

  附件:

  1.违反“六项禁令”处理情况统计表(一)(略)

  2.违反“六项禁令”处理情况统计表(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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