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市函[2002]143号
颁布时间:2002-08-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关于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554号)的规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撤销了3家企业3个品种的4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8月5日撤销西安自力中药厂的克银丸“湘药广审(视)第2002030053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8月5日撤销西安自力中药厂的克银丸“湘药广审(文)第2002030064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三)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8月5日撤销西安幸福制药厂的附桂骨痛颗粒“湘药广审(文)第2002060203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四)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8月5日撤销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肾炎灵胶囊“湘药广审(视)第2002030046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二、对以上已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品种,原审批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药品广告申请,其它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不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异地换号申请。其中,西安幸福制药厂的附桂骨痛颗粒已于2002年6月17日被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豫药广审(文)第2001110711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该品种撤销文号之日为2002年6月17日;西安自力中药厂的克银丸已于2002年6月17日被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甘药广审(文)第2002030051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该品种撤销文号之日为2002年6月17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发出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决定书后,要及时将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材料报送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以上品种发布广告行为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