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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工商同字[1992]21号

颁布时间:1992-01-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交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厅(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汽车维修活动的特点,现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GF—92—0304),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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