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明电[2003]3号
颁布时间:2003-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8年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稳妥做好干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落实工作,保证了体制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力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但近年来,先后暴露出海南省万宁市、山西省交口县、陕西省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体制改革中弄虚作假、违规进人的问题。对个别地方在体制改革中暴露出来的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虽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通报批评,但有的地方并未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国务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及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和人事纪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进一步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陕西省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体制改革中违规突击进人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由甘国屏副局长带队,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机构派员参加,组成督查组,迅速赶赴陕西省,督促做好违规进人的清理清退工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责成陕西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和纪律,严格把好进人关。
二、针对陕西省彬县和海南省万宁市、山西省交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体制改革中暴露出来的违反干部政策和人事纪律等问题,要求全系统立即对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私招滥雇、违规进人、违规提拔任免干部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3月底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3个督查组,按原定分工分省进行督办;3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派出工作组赴各省进行全面检查。
三、针对近年来系统内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违反人事纪律、失职渎职、乱收费等问题,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重点是查处违反人事纪律问题、失职渎职问题、以权谋私问题、不依法行政问题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风不正问题。通过整顿和规范,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转变队伍作风。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纠风工作的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特别是当前,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千方百计维护稳定,确保“两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