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经贸综合[2001]834号
颁布时间:2001-09-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地方商委:
为加强典当行市场准入管理,根据国家经贸委《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对典当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证代码编排结构
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和1位英文字母组成,排列顺序如下。
二、许可证编码说明
(一)省别号(1-2位)。
表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省别号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北京市:11,天津市:12,河北省:13,山西省:14,内蒙古自治区:15,辽宁省:21,吉林省:22,黑龙江省:23,上海市:31,江苏省:32,浙江省:33,安徽省:34,福建省:35,江西省:36,山东省:37,河南省:41,湖北省:42,湖南省:43,广东省:44,广西壮族自治区:45,海南省:46,四川省:51,贵州省:52,云南省:53,西藏自治区:54,重庆市:55,陕西省:61,甘肃省:62,青海省:63,宁夏回族自治区:6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深圳市:48,大连市:25,青岛市:70,宁波市:71,厦门市:72.
(二)顺序号(3-5位)。
表明典当行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获准设立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第36个,顺序号填写036;第105个,顺序号填写105.典当行分支机构使用典当行顺序号。
(三)组织形式代码(第6位)。
表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用英文字母A,B表示。其中:
A_独立法人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B_独立法人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四)内、外资代码(第7位)。
表示典当行是中资、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还是合资、合作机构。其中:
1_中资机构2_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机构3_中外合资机构4_中外合作机构
(五)分支机构编号(第8-9位)。
表明某分支机构在同一典当行各分支机构中设立的顺序,或者是典当行设立的第几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编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12等。典当行有无分支机构,其自身均用00表示。
(六)年序号(10-11位)。
用以表示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时间,以年为单位,选择纪元年号后两位数字组成。如:1991年设立填写91,2001年设立填写01.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的管理
(一)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期,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换证时,原编码不变。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补发时,原编码不变。
(三)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单纯变更机构名称,核发新证时,原编码不变。
(四)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但没有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的,原编码不变,核发新证;变更注册资本过程中,伴有组织形式变更或者内外资性质变化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作废,重新编码,核发新证。
典当行分支机构营运资金变动的,核发新证时,其许可证编码不变。
(五)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变更住所的,核发新证时,许可证编码不变。
(六)典当行变更法定代表人,核发新证时,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编码不变。
(七)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的,核发新证时,其许可证编码不变。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导致典当行内、外资性质发生变化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作废,重新编码,核发新证。
(九)典当行变更组织形式,其许可证及分支机构许可证同时作废,重新编码,核发新证。
(十)典当行终止营业(解散、被撤销或者破产),其许可证及顺序号作废。
分支机构撤销或者被撤销,其许可证及相应的分支机构编号作废。
(十一)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典当行,原编码不变;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典当行,原编码作废;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典当行,重新编码,核发新证。
附: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实例
一、解读42007A10094
42表示湖北省省别号
007表示该省第七家典当行
A表示独立法人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1表示该典当行为中资机构
00在此没有实际意义
94表示该典当行设立于1994年
二、天津市第16家典当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机构,2002年该典当行设立第一家分支机构。
该分支机构编码为:12016B30102(完)